“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 姜甲儒携判决书上坟告慰爷爷
3月24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无期徒刑,王某勇无期徒刑,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6到2026,笼罩20年的阴霾终于在今天“拨云见日”。姜甲儒在宣判后携判决书告慰爷爷,其母在坟前长跪泣不成声,“爷爷放心吧,我们会好好地生活下去。”谈及未来,姜甲儒说,没有太多复杂的想法,“就是好好学习,好好挣钱,好好孝顺父母。”
“我们胜利了!”
24日上午9时许,姜甲儒一家在律师李圣的陪同下走出了法院。“我们胜利了!”姜甲儒脱口而出,神色难掩激动,“我现在的心情很爽。”而一旁的母亲乔守芬却眼眶泛红,“我昨天说过,即便是打赢了,我也没有觉得很开心,因为这件事纠缠我们一家太多年,今天算是有个结果了。”
此次二审宣判,山东省高院2026年3月18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本案物证、笔录等,足以证实曾某孩与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并根据袁某贵提供的被害⼈家庭信息,于深夜潜入被害人家中,采用暴力手段强抢男婴并贩卖给他人的事实,断线钳上是否提取到指纹等痕迹证据不影响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曾某孩所提“案发当天吕某东等人搭乘出租车的司机也参与作案”的辩解,在案没有相应的证据或线索予以证实,依法不能认定。
裁定书指出,吕某东于凌晨潜入被害人家中,在现场黑暗且混乱的情况下,未经查找即径直进入男婴所在卧室,其已对被害人家庭情况有所掌握,具有非经他人告知之不可知的特点,与其关于袁某贵向其提供被害人家庭情况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袁某贵向吕某东告知的被害人家庭情况明显超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顺口而说的范畴,其对吕某东等人欲盗窃男婴应有明确认知,其上诉理由与常理不符,亦与在案证据相悖。
裁定书显示,上诉人曾某孩、袁某贵的上诉、辩解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曾某孩在二审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查证不属实,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袁某贵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其他三人,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认罪、悔罪表现。
二审宣判后,姜甲儒一家与其他寻亲家庭合影。
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甲儒手持判决书告慰爷爷,其母坟前长跪泣不成声
“宣判了,我要去看看我的爷爷,把这个消息告诉他,让他安心。”关于爷爷,姜甲儒从未谋面,与家人团聚后,他常听父母说起过往,“现在我只能通过一两张照片看到爷爷的样子,但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磨灭的,我很想他。”
自从经历了孩子被抢,爷爷心情低落,十分自责,每天只吃一顿饭,却要在一天内连抽五六包烟,最后郁郁而终。
24日上午10时许,姜甲儒一家从法院赶回酒店后稍事休息,便直奔爷爷的墓地。记者跟随姜甲儒一家来到爷爷生前的居所后于村。一生与土地打交道的爷爷,如今长眠于田间。
姜甲儒手持判决书,将判决结果念给爷爷听,“爷爷放心吧,我们会好好地生活下去。”
母亲乔守芬情绪激动,泣不成声,在爷爷坟前长跪不起。“我本来说,我今天不会哭,我应该很高兴,但是我看到他(爷爷)躺在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到他临终前嘱咐我的话。我觉得他好可怜,我们为什么受这么多年的罪?”乔守芬抽泣道。
在她的印象中,这位老人就如自己的亲生父亲,“我一直把他当成爸爸,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我给他带了他最喜欢的肉、馒头和一些点心,希望他也要照顾好自己。我们一家人的心一直都在一起。”
姜甲儒一家来到坟前祭奠爷爷。
姜甲儒:未来或从事口腔专业工作,照顾好家里
在后于村,记者见到了姜甲儒的奶奶。“我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个(判决结果)。宣判前我心里一直挂着,紧张啊。他(袁某贵)就应该严惩,还是我们的邻居,太寒心了。”
时光回溯到一年前,在“入室抢婴案”一审前一天,奶奶一夜未眠,眼睛哭得通红,说起当年的作案细节,她几度哽咽。而今天,奶奶笑着与记者打了招呼,神态已不复往日的紧绷,“终于有结果了。”
姜甲儒的爸爸与记者聊起了未来的生活,“以后的日子我们就正常过呗,过正常人的生活。甲儒在济南读大二,学的是口腔专业,离泰安也不远。以后他毕业了如果想开个连锁的口腔诊所,或者做其他的,都可以,尊重他的选择。”
姜甲儒笑着告诉记者,希望自己的口腔专业能力日益精进,“未来亲戚朋友都可以来找我看牙,我会尽力照顾好家里。”
“未来”这个词,在两年前对姜甲儒来说,似乎异常遥远。如今,他有家可归,有亲可依,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未来。“我也没有想得太复杂,就是想以后好好学习,好好挣钱,好好孝顺父母。”
记者 魏顺顺 殷志强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