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路段超标收费 专家:不合情不合法
本报讯首席记者刘星本报连续报道昌樟高速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仅仅7公里却收取10元通行费一事后,江西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收费部负责人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解释,记者在省物价局也得到了核实,但这种解释很多市民并不认可。同时,本报报道也引起了交通专家和市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纷纷站出来质疑高速部门收费不公允,市政协委员提出要参照昌北机场高速通行费下降的例子,并将提交政协议案。
市民说法:
对收费解释并不认可
江西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收费部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收取10元通行费,是因为将长?互通到昌西南收费站的16公里也纳入了计费里程,虽然这段路已经从原先的枫生高速变成了目前的南昌市枫生城市快速路,但高速部门下放的只有通行权,收费权并未下放,所有收费标准和计费里程也是省发改委、省物价局批准的。记者随后在省物价局得到了关于此收费标准的核实,该路的计费里程确实是22公里。
虽然有物价部门的批准,但此收费解释却得不到市民的认可。市民刘先生说:“同样是走一条路,如果我只走快速路的16公里,从万达文化旅游城下去,不经过昌西南收费站,就一分钱不要交,那说明这条路就不是要收费的高速公路,不然为何不收费?但经过收费站就要收取10元通行费,承担22公里的计费里程,这对通过收费站的人是否不公平呢?”
交通专家:
公路性质变了收费依据也要变更
华东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查伟雄对此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高速部门这样收费确实不公平,同样是走了之前16公里的人,通过昌西南收费站就要收钱,从万达文化旅游城下高速就可以不交钱,这样就造成两种不一样的收费情况。
“既然城市快速路不能以高速公路的标准来收费,那么高速部门就应该在权限划分后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依据的变更,要自己发现并解决,不然就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查伟雄说。
政协委员:
将就此事形成议案并提交
南昌市政协委员万江田对此事也深有感触。他说,该高速路不仅存在收费超标的问题,还有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他经常走此路,发现快速路上总是有摩托车和汽车“并驾齐驱”,而且护栏也锈迹斑斑,环境很差。
“这种收费标准对南昌市民很不公平,我觉得应该参照昌北机场高速路收费下降的例子,高速部门收费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于此事,我将形成议案,在‘两会’时提交。”万江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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